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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2006学年“五•四”推优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支部)、学生团体:

为进一步巩固我院各级团组织开展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全面落实20052006学年上期全院共青团工作会议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基层团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展现先进团员青年积极向上的优良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学院教育质量年建设工作和50周年校庆工作而努力奋斗。经报学院批准,决定开展20052006学年“五?四”推优评比表彰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  集体: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团体;

2.  个人:各级团干部、团员、青年和学生团体成员。

二、评比时间:20064317

三、评比标准:

1.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学生团体评比标准:详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有关《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之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

2.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青年、优秀学生团体干部和优秀学生团体成员评比标准:

1)参评个人必须为本学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为优秀;

2)其它要求详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有关《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

3.发展先进青年入团:详见《团章》中有关规定。

四、其它要求:

1.各团总支须对上报的各类先进集体、个人进行为期3天的系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请于417前上报院团委。(资料要求请见附件)

2.院团委将对各团总支上报的先进集体、个人进行复审,并再次面向全院公示3天,凡经院团委公示后不合格者,取消评优资格,同时,不再要求系团总支予以补充。

3.凡申报先进团总支的单位除须填写相应表格之外,还须附详细的参评资料,包括文字和图片。

望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团体积极宣传,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进行评比上报。

特此通知

附:2005――2006学年推荐为院级先进名单

 

共青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6年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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