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中共重庆市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教工委办[2005]21号文件的规定,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和附属工厂科级以上干部,将统一参加市教委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考试,市教委将普法学习考试作为创建教育部、重庆市和区县“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四五”普法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普法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教职员工继续教育的内容,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按40学时记入本人继续教育挡案。 请学院教职员工高度重视本次考试,认真复习,准时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教职员工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单 2、 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内容 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卷考试。 二、2005年重庆教职员工法律知识考试复习要点公布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其网站:www.cqjw.gov.cn 三、考试时间 2005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3:00―5:00时 四、考试安排 (一)、在学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考试的部门和监考人员 党办、院办、组宣处、人事处、工会办、财务处、高教 所、学生处、招就办、科技处、成教院、新建办。 监考人员 组长: 于小华 成员: 孟 清 袁 希 (二)、在学术报告厅考试的部门和监考人员 教务处、基础部、工贸系、机械系、汽车系、自动化系、 计科系。 监考人员 组长: 张 宏 成员: 王成华 曾小波 肖 洪 (三)、在科技楼601教室考试的部门和监考人员 保卫处、总务处、卫生所、图书馆、实训中心、工厂科 级以上干部。 监考人员 组长: 张明海 成员: 樊建成、罗 燕 四、试卷验收 要求:分考室收齐试卷,交工会办。 五、几点要求 (一)、全体参考人员请自带钢笔或圆珠笔,提前10分 钟进入考场,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二)、全体监考人员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三)、各考场监考组长派人提前20分钟到工会办领取 考卷。 (四)、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各处室领导书面报工会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