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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门的职能、工作任务及内容


各级统战部是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50年代初,党中央就为统战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其工作任务和内容为:宣传、贯彻党的统一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熟悉和掌握本单位各方面统战对象基本情况;调动统战对象的积极性,为基层的中心任务服务;为党外人士“知情”、“出力”创造条件,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和考核工作;做好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与统战对象广交朋友;为统战工作对象多办实事;支持民主党派的工作;做好“三胞”眷属及海外统战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及信息报道工作。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后,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内涵加深,其内容更加丰富,归纳起来有10条,从而使统战部门的职能、工作任务和内容更加具体和完善。

  1. 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和各级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 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 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数的有关工作。
  5.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 负责联系工商联、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选拔、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7.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 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 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完成中央和各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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