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精品课程
技能鉴定
专业建设

 

 

 
 

 

您的位置:

> 首页 > 人才培养 > 技能鉴定 > 艺术类

 

室内装饰设计师




负责部门:
计算机科学系

指导老师:杨昌文、欧阳刚

发证机关: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室内设计师资格条件
1.职业名称: 室内设计师
2.职业道德:
凡是申报室内设计师资格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室内装饰事业服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和从事专业设计工作的经历。
3.学历、资历:
1)助理室内设计师条件:
A、学历及工作经历: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设计工作一年以上。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
B、业绩:参加设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三个以上。
C、外语:能掌握一门外语。
2)室内设计师条件:
A、学历及工作经历: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二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五年以上。
B、业绩:主持设计室内装饰公共工程项目两个以上。
C、外语:能掌握一门外语
3)高级室内设计师条件:
A、学历及工作经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后流动站合格的出站的人员;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设计工作二年以上;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二年以上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四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六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
B、业绩:主持设计室内装饰大型公共工程项目五个以上;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过论文,或有专著,或在全国室内设计大展获得过金奖或银奖。
C、外语:能掌握一门外语
4) 资深高级室内设计师条件:
具备高级室内设计师条件,并已取得正教授、正研究员或相关资格,在本行业有较高威信。
简介:
室内设计师
资格评审体系简介
  设计,是室内装饰的龙头和灵魂。评定室内装饰设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是广大设计人员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设计队伍建设、提高行业整体素质、规范行业自律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国家政府机构改革后行业管理新格局,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按照规定程序,组成各级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室内设计师各级资格的评审。它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别授予不同级别的证书:助理室内设计师、室内设计师、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深高级室内设计师。
室内设计师对承接的设计项目负责、主要从事:
1. 空间形象设计
2. 室内装饰设计
3. 室内物理环境设计
4. 室内空间分隔组合
5. 对装修施工进行知道检查
室内设计师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资格考核和考试,非“本专业”毕业的室内设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资格考核委员会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证书原件:

实训基地:
计算机科学系实训基地

 

 

 

 

 

您是本页第 位来访者

 
 
学院地址:重庆市袁家岗151号  版权所有: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站备案:渝ICP备05005712